2005年5月23日,我离开大学校园,来到南京欧加农公司(NOPC)报到上班,直至明日,整整四年。回忆过去的四年,不能说感慨万千,感悟还是挺多。
后中医药大学时代
虽然2004年7月就毕业了,但毕业后一直没有离开校园,在药理毒理研究室那儿边做实验边看书,准备2005年1月的研究生入学考试。可能是努力还不够,初试英语竟然差国家线2分,虽然专业课成绩还过得去,但是无缘进入复试。本来挺受研究室主任器重,初试通过,读研就没问题的,但是结果一切都落空了!知道分数的时候,实话说没有太多的难过,只是觉得自己很不值,恨自己,大半年的早出晚归,栖居在一个已经不属于自己的校园,继续奢侈着父母的血汗钱。
主任挽留我继续在她那儿工作,准备下一年的考试,平日按一般企业标准给我支付工资。我婉言谢绝了,如果这样,我的压力太大了。虽然是这种结果,但我由衷的感谢在学习、生活上给了我很大鼓励和帮助的主任,四年多的大学校园生活,跟老师的感情着实不深,但主任一直是我最尊敬的老师。
江北高新开发区
既然读研无望,就得去上班。来到地处江北的高新开发区,那时候下了大桥,宁六公路的收费站还没拆,每当公交过了收费站,我就感觉出了南京,回南通老家了。但心理并没有感觉荒凉,因为那时我心中,正是荒地一块。
JIMMY和CINDY是我大学的同学,他们跟我同一年毕业,毕业实习就进入NOPC了,我进去后,跟他们是一个部门。刚到公司,虽然我是新人,但因为有同学在,工作是得心应手。我们部门有个不是很大的理化检验室,旁边是个办公室,一面玻璃墙隔着。办公室可容纳4人办公,经理办公桌面对检验室,稳坐钓鱼台,JIMMY也在办公室。CINDY坐在检验室的一个角落里,靠近玻璃墙,位置是宽敞,就是没有地方搁脚。我没有办公桌,也没有电脑,搬个圆板凳哪边都坐。三个月以后,我的电脑买回来了,经理搬到外面独立的办公室去了,把CINDY也带走了。我坐了原来经理的位置上,但已经不是钓鱼台了。
再说说我和JIMMY的宿舍吧,JIMMY在过去的一年中,一个人租在公司附近一所民宅里,房租每月130大洋。我来到后,在他的隔壁,同样花130大洋,又租了一间。两个人,相互有个伴,我们都很开心,每天一起喝酒,一起走路去上班。我们租住的那栋2层小楼,跟我农村老家的自建楼房差不多,但条件比我老家的还差。小楼因为建造年代挺久,下雨天还会渗水。我们租在1楼,两个房间靠近堆放杂物的客厅和坏掉的卫生间,房间面积大概在10个平方,够容纳一张床,一张桌子。我的房间有两个窗户,一个窗户不能开,因为外面是个茅坑,门外坏掉的卫生间里,漫天飞舞的红头苍蝇,像轰炸机在盘旋。到晚上,蚊子多的能把人抬走。

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,我和JIMMY战友情深,我们苦中作乐,一起做饭、喝酒,一起打扫卫生,偶尔还会在房间里追打老鼠。靠着JIMMY的一个电磁炉,一个电饭锅,我们不开明火,照样吃的香,喝的爽,偶尔去大排挡打个牙祭。JIMMY有个台式电脑,显示器能改装成电视机,而我有个笔记本,因为没有网络,电脑也只能当影碟机用用。
那年的夏天,还有个小插曲,把JIMMY吓的不轻。公司因为认证,我们连续加了几个夜班。有个晚上,10点半多了,劳累了14个小时,人很疲劳,我在公司洗了个澡,就想回宿舍睡觉了,JIMMY还想看保安下会棋,我就一个人先离开公司回宿舍了。我回去以后,倒头就睡,半夜里12点多钟,JIMMY敲我门,我还以为天亮了呢!看到他气喘吁吁的跟我讲,他才回来,是公安局送他回来的,几个小时前,他被抢劫了。晕死,法制社会居然还有这等事,发生在我们JIMMY身上,事情是这样的:在我离开公司没一会,他也离开公司回家了,出公司大门大约20米的地方,有个公交车站,就在那儿,他被两个精壮的小伙子,架到一边,一个水果刀,一把剪刀,抵在了肚子上。他乖乖的掏了100块钱出来,是白天一个同事还他的钱,还没来得及装入皮夹。估计两个贼也是初犯,胆子也不是很大,没有搜他身,要知道他身上还有600多现金和一个手机。100块钱摆脱两个持刀抢劫犯后,他的第一想法是回公司,犯罪分子没让他得逞,把他架到宁六公路边,才放他离开。没想到JIMMY这小子还是个二楞子,被放了以后还是跑回了公司,叫上一个保安和一个加班的同事,拿着警棍去抓罪犯了。几个人兵分两路,我们那个同事好像还抽了其中一个抢劫犯一棍子,追啊追,追到一片树林的时候,窜出来一帮人,长枪短棍的反过来追我们同事,我们可怜的同事跑的拖鞋都掉了,还好碰到了巡逻的分局民警。由于犯罪性质恶劣,分局民警当即用车带上JIMMY去抓人、认人,转了附近好几个外来租户密集的区域,可惜当时夜色朦胧,哪能100%看清犯罪分子的嘴脸。忙到半夜,也没抓到人,让分局送回宿舍,才出现了刚才那一幕。
多了一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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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完待续